单 位 名 称 |
地 址 |
电 话 |
南京市工商局注册大厅 |
江东中路265号 |
68505358 |
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|
高新开发区丽景路2号 |
58641215 |
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|
新港大道100号(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大厅
一楼) |
85801539
85809046 |
玄武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珠江路455号西一楼 |
83681323 |
秦淮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太平南路69号
马道街9号 |
84556806
52377164 |
建邺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江东中路269号新城大厦南楼 |
87778350 |
鼓楼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上海路152号
中山北路540号 |
83279158
58805237 |
栖霞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|
85562318 |
雨花台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6号 |
68213923 |
江宁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66号 |
68582409 |
浦口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江浦街道龙华路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|
58287165
58194316 |
六合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六合区龙津路141号 |
57130511 |
溧水县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溧水县永阳镇后巷5号溧水县行政服务中心 |
57207113 |
高淳县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|
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88号 |
57358915 |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/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、企业/公司加盖公章的《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》;为营业单位的,提交负责人签署、企业盖章的《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》。
2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/换发申请报告(内容包括:执照遗失的情况;由公司/企业加盖公章)。
3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4、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(因损坏而补领营业执照的,无需提交)。
5、公司(企业)营业执照副本(营业执照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)。
企业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
(发布时间:2012-10-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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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收 费 项 目 |
收 费 标 准 |
备 注 |
1 |
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,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|
1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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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外商投资企业,外国(地区)公司合作开发、承包工程、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 |
1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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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,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 |
按增加部分的0.8‰收取注册登记费 |
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|
4 |
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,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超过一千万元的 |
按超过部分的0.4‰收取注册登记费 , |
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|
5 |
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,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超过一亿元的 |
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|
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|
6 |
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|
不收费 |
根据财综〔2011〕9号 |
以上收费依据: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价费字(1992)414号、计价格(1999)1707号、苏价费(1999)453号 |
南京市物价局监制 监督电话:123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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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工商局 监督电话:846489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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